深圳免費離婚律師 要看起訴第三方什么了。如果是起訴第三者重婚或者破壞軍婚,也是可以的。但不允許起訴第三人要求賠償或追究其損害一般婚姻家庭的責任。夫妻因第三者原因離婚的,可以向錯誤的一方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1.如果一方找小三,離婚可以起訴第三方嗎?
你不能起訴第三方,也不能讓她承擔責任。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離婚過錯賠償有四個要件:
1.離婚是由上述夫妻一方的行為引起的。
2.一方給另一方造成物質和精神損失的。
3.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之一。
4、行為人有重大過錯。
根據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中無辜一方的配偶。因此,他們不能相互起訴。
二、是否可以要求第三方精神損害賠償?
第三人對當事人造成實際損害的,賠償請求(包括罰款損害賠償)可以依法成立。比如第三方的介入導致當事人自殘、自傷、自殺等。,造成實際精神損害和明顯損害后果的,可以適用《侵權責任法》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但如果沒有明顯的實際損害,只有第三人介入侵犯家庭幸福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則難以獲得支持。一是在歸責上難以確立責任主體,有時第三人不是主要過錯或責任人,難以明確誰在侵害誰;二是涉及人身權的排他性,難以定位權利人,第三人的相對人是權利人?還是以第三相對人為權利人?很難確定。
雖然很多家庭因為第三者而分崩離析。但嚴格來說,在追究責任時,不可能輕易追究第三方的法律責任。除非有第三者介入家庭,否則已經構成重婚罪或者破壞軍婚罪。離婚不允許起訴第三者要求賠償。但是,符合條件的,仍然可以向錯誤的一方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在離婚后承擔債務的原則上,一方可以拒絕承擔夫妻共同債務,因此雙方在離婚時需要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可以通過舉證的方式進行。某項債務不能證明為一方的,認定為共同債務。
3.離婚后承擔債務的原則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由共同生活的夫妻所負的債務,應當一并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者財產屬于對方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責任。無論雙方離婚與否,都要以夫妻共同財產和自己的全部財產清償共同債務。債權人有權要求配偶一方或雙方償還部分或全部債務,無論其份額或順序如何。配偶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承擔全部或部分債務。當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另一方負有清償債務的責任。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一方夫妻事后認可的債務等。,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橐龃胬m期間,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自己名義發生的債務,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
四、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
(a)一方婚前購買的財產已轉換為夫妻共同財產,以及因購買這些財產而產生的債務;
(二)夫妻共同為家庭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雙方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發生的債務,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夫妻雙方發生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雙方因治療疾病、為有法律義務的人治病而發生的債務;
(五)撫養子女的債務;
(六)有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所發生的債務;
(七)支付配偶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
(八)支付社會交往的必要費用;
(九)夫妻約定作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離婚債務按上述情況處理。如果一方的債務是個人主張造成的,另一方可能不償還,特別是對方不知道的情況下,那么基本債務可能不需要承擔。當事人不同意的,可以通過舉證的方式向法院起訴,要求進行法律分割。
一、夫妻離婚可以避免夫妻共同債務嗎(《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夫妻離婚時共同債務由夫妻共同財產承擔,所以離婚是不能避免夫共同債務承擔的。如果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雙方協商償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 【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夫妻共同債務認定標準是什么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深圳免費離婚律師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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