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到國外留學、工作、生活,也有很多人選擇與外籍人士結婚。然而,由于文化、語言、習慣等方面的差異,夫妻間難免會產生矛盾,最終導致離婚。對于雙方均為外國國籍的夫妻而言,他們是否可以在中國申請離婚呢?本文深圳涉外婚姻律師將就此問題進行探討。
一、雙方均為外國國籍的夫妻在中國申請離婚的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的民法典第三十五條規定:“外國公民在我國享有與我國公民同等的婚姻自由。外國公民在我國結婚的,適用我國法律。”由此可見,雙方均為外國國籍的夫妻在中國結婚時,適用的是我國的婚姻法。
在涉外離婚方面,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涉外離婚的法律適用原則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有選擇權,但選擇的適用法律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得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利益,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他人的合法權益。”
因此,如果雙方均為外國國籍的夫妻選擇在中國申請離婚,應當遵守涉外民事關系法的相關規定,選擇適用的法律不得違反我國法律,不得損害我國的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的合法權益。
涉外離婚的訴訟管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婚姻關系糾紛提起訴訟,當事人雙方或一方有中國國籍或者中國常住居民身份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因此,如果雙方均為外國國籍的夫妻在中國申請離婚,應當尋求我國法院的訴訟管轄。
涉外離婚的司法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婚姻關系糾紛提起訴訟,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審理:一、由人民法院調解的;二、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經人民法院確認后生效;三、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依照法定程序判決或者裁定。”
因此,雙方均為外國國籍的夫妻在中國申請離婚時,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審理。如果當事人可以達成離婚協議,應當由人民法院確認后生效。如果當事人未能達成協議,則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判決或者裁定。
二、深圳在雙方均為外國國籍的夫妻申請離婚方面的具體操作
對于雙方均為外國國籍的夫妻在深圳申請離婚,應當按照以下具體操作:
提交申請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深圳市人民法院遞交離婚申請書,也可以通過律師等代理人遞交。
審理深圳市人民法院在受理離婚申請后,將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雙方當事人可以到場參加庭審,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庭。
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審理過程中達成和解協議,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解,調解成功后,由人民法院出具調解書并生效。
判決如果雙方當事人無法達成和解協議,將依法判決。判決生效后,雙方應當依照判決書上的規定履行義務。
三、相關法律案例分析
1.案例一
當事人A和B均為外籍人士,在中國結婚后,夫妻關系出現矛盾,雙方希望離婚。雙方在深圳市人民法院申請離婚,并達成和解協議,人民法院出具調解書并生效。
分析: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雙方均為外國國籍的夫妻可以在中國申請離婚,且在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和判決。此案例中,雙方在深圳市人民法院申請離婚并達成和解協議,符合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出具調解書并生效,可以說是一次成功的離婚案例。
案例二當事人C和D均為外籍人士,在中國結婚后,夫妻關系出現矛盾,雙方希望離婚。C到深圳市人民法院遞交離婚申請書,但D未前來參加庭審,并未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庭。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審理,最終依法判決。
分析:根據《涉外民事關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雙方均為外國國籍的夫妻可以在中國申請離婚,且在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和判決。在該案例中,D未前來參加庭審,也未委托代理人代為出庭,這對于案件審理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但是,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審理,最終依法判決,符合法律規定。
四、結論
綜上所述,雙方均為外國國籍的夫妻在中國申請離婚的相關法律規定主要包括《涉外民事關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在具體操作方面,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深圳市人民法院遞交離婚申請書,也可以通過律師等代理人遞交。人民法院將依法進行審理,可以調解或者依法判決。對于未能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人民法院將依照法定程序判決或者裁定。
深圳涉外婚姻律師提醒大家,在實踐中,雖然雙方均為外國國籍的夫妻在中國申請離婚的案件并不是很多,但是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快,涉外婚姻越來越常見,因此,相關法律規定的研究和適用,將越來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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