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時,男方聽到對方口頭承諾要和孩子共度一生,不要再找了!這種協議離婚承諾有效嗎?如果不遵守承諾怎么辦?深圳求離婚律師為您帶來下面案例。
認定對方不結婚,自愿將財產交給女方。現在女方找對象,要求辦理房屋過戶,她以被騙為由辯護。她能得到支持嗎?2015年1月5日,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對婚后財產糾紛作出公開判決,拒絕接受被告辯護,判決大慶市高新區博學街東源夫妻共有的房屋歸原告楊所有。
原告楊某和被告柴某經他人介紹相識,并于2003年10月登記結婚。婚后第二年,他們生了一個兒子李曉。后來,由于感情不和,雙方于2010年8月同意離婚。根據離婚協議,孩子由原告撫養,財產處理協議:夫妻共有的位于大慶高新區博學街東側的房屋屬于女方,其他財產屬于女方。
離婚后,原告楊某將被告柴某趕出家門,并要求被告柴某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被告柴某拒絕協助,原告楊某起訴法院,要求判決涉案房屋歸原告所有。
庭審中,被告柴辯稱,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原告口頭承諾要和孩子共度一生,不要再找了!這是對方未婚的一次性買斷,所以所有財產都給了原告。現在原告找對象被騙了,離婚協議應該撤銷。
法院認為,上述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深圳求離婚律師
深圳協議離婚律師:離婚協議與夫 | 深圳協議離婚律師深度解析:孩子 |
解鎖婚姻自由之門:深圳婚姻律師 | 婚緣終章:深圳婚姻律師討論揭秘 |
離婚費用全解析:深圳離婚律師探 | 婚緣終章:深圳婚姻律師分析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