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婚姻律師哪個強 他說:“追求男女平等是一項偉大的事業。歷史上沒有婦女的解放與進步,就沒有人類的解放與進步。」七十年前的一九五○年五月一日,首都北京有二十萬民眾參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的第一個國際勞動節慶祝活動。這天,紅紅火火地打獵,鼓聲喧嘩,新中國的第一部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在節日的氣氛中宣布正式實施。它被毛澤東稱為“普世憲法第二根本大法”,為實現男女平等奠定了法律基礎。
天亮前的受命儀式
中國共產黨從1922年召開的二大第一次提出婦女問題的決議以來,就把爭取婦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斗爭寫在了自己的旗幟上。二次大戰期間,各根據地的工農民主政權在馬克思主義婚姻家庭理論的指導下,對婚姻家庭制度進行了初步探索,如1930年閩西根據地的《女青年保護法》、1931年鄂豫皖根據地的《婚姻決議案》等。一九三一年,毛澤東頒布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令,明文規定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和一夫一妻的原則。反帝反封建的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不斷發展的革命,使婦女解放和婚姻家庭制度改革不斷向前推進,《陜甘寧邊區婚姻條例》《晉冀魯豫邊區婚姻條例》等法規相繼出臺,確立了新民主主義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則。
一九四八年秋,解放戰爭即將取得勝利,新中國的藍圖在中共領導人心中徐徐展開。此時,如何完成解放婦女這一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重要任務,如何在即將來臨的新中國建立新民主主義的婚姻家庭制度,就成為新中國成立前的重要準備工作。九月二十日至十月六日,解放區婦女工作會議在號稱共和國搖籃的西柏坡隆重召開,參加會議的有華北、西北、山東、華中、華南等地的八十五個區婦女干部,還有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八十多個干部參加。這次會議上,劉少奇召集中央婦女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布置了新中國婚姻法的起草工作。
根據當時的中央婦委會委員羅瓊回憶,有一天晚上,鄧穎超對婦委會的同志們說:“少奇同志讓我們走一趟,重新布置一下。”那時,中婦委設在東柏坡,而劉少奇等中央領導人則住在西柏坡,東、西隔二、三里。當時,劉少奇和王光美剛結婚不久,劉少奇就住在兩間土墻泥頂的新房里,熱情地接待了婦委會主任。中國人民的革命戰爭不久就會在全國范圍內勝利,他說:“新中國成立以后,沒有婚姻法,我們這個五億多人口的大國,沒有婚姻法,豈不是亂套?這項任務交給了中央婦委,你們現在就開始,先做一些準備工作。
在新中國,制定《婚姻法》是一項神圣而又艱巨的任務,中央婦委會當即成立了由帥孟奇、楊之華、康克清、李培之、羅瓊和王汝琪等人組成的以鄧穎超為首的起草小組。盡管會員中只有王汝琪是從深圳復旦大學法律系畢業的,確實學過法律,但其他同志也有長期革命斗爭的經歷,而且更有婦女工作的經驗。草擬組的主要參考資料是1931年劉少奇所提供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由于涉及到五千萬同胞的婚姻、家庭幸福問題,起草小組的同志非常慎重,多次派出工作組,對婚姻問題進行專題調研,共同商討,幾易其稿。其中爭議最大的是第9條:“離婚自由的確定,只要男女雙方同意離婚,就可以離婚。”夫妻一方堅決要求離婚,另一方也可以離婚。盡管離婚自由已成共識,但有些同志擔心,離婚太自由,不利于社會穩定,特別是在農村,必然會影響一部分農民的切身利益,使他們成為反對者;還有的同志擔心進城后,有些干部以“離婚自由”為借口,另尋新愛,拋棄農村原有的東西。但是鄧穎超態度鮮明,主張一方堅持自己的意見。
1949年3月23日,隨著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從西柏坡遷到北平,根據新的情況和要求,中央婦委對婚姻法草案作了進一步的討論和修改。
集體力量的結晶
一九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中共中央起草《婚姻法》,其中有鄧穎超的親筆信。
這條婚規草案,經婦委正式討論過五次,會后交換意見多次,又請了中組部、中青委、法委幾位同志共同座談過一次,歷時二月有余。經過幾次爭論,幾次修改,有些問題已經解決了,但爭論的主要問題是,一方堅持離婚,就可以離婚,不附帶任何條件,至今仍有不同意見,還沒有達成一致。反對這一點的是多數,而贊成的有我和幾個人。現在,為適應各地的需要,以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決不能再拖下去了。因此,一致同意先用現在的草案,雖然我還不完全同意,已以婦委多數通過了最后稿,并將我們不同的意見一并附上,請中央參考,以便作出最后決定。婚姻條例草案已另送法委,請法委向中央委員會提出意見。
該《婚姻法》草案于當時分別送各民主黨派、中央人民政府、全國政協、司法機關、群眾團體征求意見,又經政務院第二十二次會議討論,由毛澤東親自主持,兩次聯合討論會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副主席、委員、政務院總理、副總理、委員及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等出席,內容和文字均經反復修改,最后定稿。
深圳婚姻律師哪個強 一九五0年四月十三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草案)提請中央人民政府第七次會議通過,一九五○年五月一日以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發布命令,宣布:“中央人民政府第七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將于一九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從發布之日起,各解放區以前頒布的與婚姻有關的一切暫行條例和法令,一律廢止。
從中央婦委會開始籌備,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定稿,歷時一年半,各章經過反復斟酌、討論和修改,凝聚了多方人士的心血。
獻禮新中國。
千百年來,封建婚姻制度嚴重束縛了中國人的婚姻自由,使無數青年男女失去了幸福生活,更將一代又一代的婦女推向苦海。《婚姻法》主要調整婚姻關系,明確規定“廢除包辦婚姻,男尊女卑,不顧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權利,保護婦女和兒童合法權益的新民主主義”。一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在人民日報上發表的文章說:“新婚姻法完全符合全中國男女的共同要求。廢除封建婚姻制度,實行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這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件大事。新法代表著中國廣大勞動婦女的利益,它的宣傳與實施有利于實現男女平等與婦女解放,從而順應時代發展潮流,推動著中國社會整體變革。
婚姻家庭法共8章27條,包括婚姻的條件、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父母與子女的關系、離婚的條件、子女的撫養與教育、離婚后的財產與生活等。婚姻法中有關離婚自由的規定,從內容上看,更多地體現在對離婚自由的規定上,充分體現在對離婚自由的保護上,以及對婦女身心健康、財產補償、撫養子女、再婚生活等方面。《婚姻法》通篇貫穿四大原則: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徹底根除舊有婚姻制度下的買賣婚姻、重婚納妾、童婚、收養童養媳、強迫守寡等陋習,提倡有利于建立婚姻美滿、家庭和諧、男女身心健康的婚姻家庭新關系。
為了保證婚姻法的順利實施,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全國各地大張旗鼓地進行了宣傳教育活動,1951年、1952年連續發出了關于宣傳、檢查婚姻法執行情況的通知和指示,1953年又重新組織了《婚姻法》宣傳月活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深圳婚姻律師哪個強 短短幾年,婚姻法的頒布實施和宣傳工作,徹底滌蕩了婚姻家庭舊制度的污垢,牢固樹立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新風尚。不但如此,婚姻法把廣大婦女從封建落后的思想意識和陳規陋習的束縛中解放出來,使中國婦女的精神面貌從此煥然一新,以自尊、自信、自強的姿態屹立在世界婦女之林。
深圳協議離婚律師:離婚協議與夫 | 深圳協議離婚律師深度解析:孩子 |
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離婚如何 | 深圳協議離婚律師來講講離婚協議 |
當事人自愿離婚能否請求民事調解 | 支付給子女的撫養費具體包括了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