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承繼的前提是什么?轉承繼的前提包括繼承人于被繼承人殞命后遺產宰割前殞命;繼承人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適用轉繼承時,轉繼承人繼承被轉繼承人應繼的遺產。轉承繼,是承繼人在承繼開端后實踐接收遺產前殞命,該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代其實際接受其有權繼承的遺產。轉繼承人就是實際接受遺產的死亡繼承人的繼承人。接下來就由深圳遺產繼承律師為您講解轉承繼的前提是什么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轉繼承的條件
1、繼承人于被繼承人殞命后遺產宰割前死亡。
2、繼承人未損失繼承權,也未廢棄繼承權。在具有轉承繼的前提,合同轉承繼時,轉繼承人承繼被轉繼承人應繼的遺產。在法定承繼中,轉繼承人應承繼的為被繼承人的應繼份額;若被轉承繼為遺囑繼承人,則其依合法遺囑應繼承的遺產由轉繼承人承受。
二、與代位繼承區別
1、代位承繼只發生在法定承繼當中,而轉承繼既可以發生在法定承繼中也可以發生在遺囑繼承中。
2、代位承繼產生的時候前提是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殞命的,而轉繼承則發生在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產分割前。
3、代位承繼的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繼承人的子女,而轉承繼中的被轉承繼之人可所以被殞命之被繼承人的任何繼承人。
4、代位承繼之代位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嫡系長輩血親(包括擬制血親),而轉承繼中的繼承人可所以被轉繼承之人的任何繼承人。
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問題與意見
1、承繼開端后,繼承人沒有暗示廢棄承繼,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
2、承繼開端后,受遺贈人暗示接收遺贈,并于遺產宰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轉移給他的繼承人。
四、相關案例
1、程某的公公婆婆單獨有一套住房,而且始終未與其他子女配合生存,起初,程某的公公因突發腦出血作古,而婆婆也因為悲哀適度在三個月后離開了人間。兩位白叟的接踵過世給程某的丈夫梁某襲擊很大,梁某始終責怪自己還沒有好好孝敬父母,他們就已經過世,這樣的事實讓程某的丈夫一直接受不了,整日昏昏沉沉,家人怎么勸說也不管用。更可憐的是,在白叟的兇事方才處置終了那一天,梁某遭受不測交通變亂致使身亡。程某的公公婆婆臨終前留有一份遺言,指定程某的丈夫梁某承繼他們的一套房產,然則梁某還沒有繼承這一遺產就又意外身亡,梁某和程某又沒有子女,程某為此專程詢問專業律師:自己有沒有權利繼承這份遺產。
2、律師在細致懂得情形后奉告程某:依據我國《民法公例》和《繼承法》的相干劃定,程某的情形在法律上叫做轉繼承。所謂轉繼承就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繼承人還沒有接受遺產就死亡了,因此他的應繼承份額由他的繼承人繼承。像本案中程某的丈夫梁某為被轉繼承人,程某為轉繼承人,轉承繼與代位承繼雖然有類似的處所,然則因為被繼承人的殞命時候、承繼的依據、承繼的局限和主體都分歧,承繼的權利義務也不盡相同。
所以程某的丈夫梁某生前沒有放棄遺囑繼承,程某作為他的合法妻子是唯一的法定繼承人,可以接替丈夫梁某接受其父母遺囑應得的遺產?!独^承法》第五十二條劃定“承繼開端后,繼承人沒有暗示廢棄繼承權,并于遺產宰割前殞命,其承繼遺產的權力轉移給他的正當繼承人”和《繼承法》第五十三條劃定“承繼開始后,受贈人表示接受遺贈,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移轉給他的繼承人”的規定。以上就是深圳遺產繼承律師為您講解轉承繼的前提是什么的整體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問題,還請深圳遺產繼承律師為您做一對一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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